如何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

法律案例库 3
广告一

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入推进,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公众了解司法活动的重要窗口。并非所有裁判文书都适宜全面公开。为平衡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、国家安全等合法权益,法律确立了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的申请制度。本文将系统阐述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的法律依据、适用情形、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。

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,核心在于符合法定例外情形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涉及国家秘密、个人隐私的;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;以调解方式结案的;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。“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形”是一个概括性条款,通常指向如公开可能危害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对当事人生活、经营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等情形。当事人需基于上述法定事由提出申请。

如何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

申请主体主要为诉讼参与人,包括当事人、法定代理人、诉讼代理人等。申请应当在诉讼程序中适时提出,通常建议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,或裁判文书作出后、上网公开前的合理期限内,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。若裁判文书已上网,发现存在法定不宜公开情形的,亦可申请撤回。

书面申请是法定形式,其内容应当具体、明确。申请书需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、案号、案由,并重点阐述申请不公开的具体理由及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条款。例如,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的,应初步说明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、已采取合理保密措施,且公开将导致重大损失。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的,应说明公开将严重侵扰私人生活安宁。理由陈述应尽可能详实,并提供相应证据线索,如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保密条款、技术资料,或涉及个人隐私的病历、家庭关系证明等,以增强说服力。

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,将依法进行审查。审查以书面审查为主,必要时可询问当事人或组织听证。法院将综合考量申请理由的合法性、必要性,以及不予公开是否会对司法公正和公众监督造成不当影响。经审查,理由成立的,法院将作出不予上网公开的裁定或决定,并对已上网文书进行技术处理予以撤回;理由不成立的,将驳回申请,并可能告知文书将依法公开。当事人对法院决定不服的,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复议程序,但可通过诉讼程序中的其他合法途径表达异议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,并非意味着该文书完全不被任何主体知晓。依据法律规定,不予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,仍应通过其他方式(如向当事人送达、依法供有权机关查询等)实现其法律效力。申请人需秉持诚信原则,不得滥用此项权利以规避正当的司法监督。法院亦会严格把握尺度,防止该制度成为司法不公的“保护伞”。

申请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,旨在保护更高位阶的法益。当事人需准确理解法定事由,遵循法定程序,提交有理有据的申请,方能获得司法机关的支持,在司法公开的大潮中守护好特定的合法权益。

版权声明 本文地址:https://m.falv-dakao8.com/1538.html
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,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@88.com,我们会做删除处理。
扫码二维码